本报深圳4月24日电记者李伟雄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将从今年5月中旬起,推出通过手机短信送达交通违法信息并确认罚款缴交的便民措施,并从现在开始通过有关银行在深圳的各网点接受车主的服务申请。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副局长钟廷国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为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该局经过研究论证和技术开发准备,决定在继续保持现有的交通违法告知和处理渠道、方式的基础上,采用银行的短信平台开展手机短信送达交通技术监控记录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及代缴罚款工作。
据了解,同意通过手机短信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车主,应向深圳交警部门提交申请书及有关证件,并与有关银行签订委托缴交罚款协议。车主办理上述手续后,深圳交警部门将把《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告知书》通过短信发送到车主的手机上,车主可在7天内按指定格式回复短信确认。交警部门收到车主的确认短信后,再以短信形式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发送给车主,车主7天内回复确认的,该决定书视为送达并正式生效,车主应在确认处罚决定书后的15天内到银行缴交罚款;在处罚决定书送达后,有关银行也将发短信询问车主是否按协议委托该行缴纳罚款,如得到确认即代扣罚款并将缴款成功信息传送给车主,车主不用再像以往那样专门到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