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校车统一穿黄色“制服”
运载学生时可走公交车道;力争6月底完成3000辆车换装
【本报讯】车身必须喷涂明亮的标准黄色,四面都应印上深绿色“校车”字样。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了解到,全市3000辆校车必须统一“着装”方能上路驾驶。
据介绍,按省公安厅、教育厅、交通厅及省质监局要求,全省校车应喷涂统一颜色。经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的加强校车管理工作协调会研究决定,我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幼儿园的自有校车应按全省《校车喷涂技术规范》要求喷涂校车标识;对学校租用的车辆、用于接送学生的公交车辆、社区居委会等接送学生的车辆,如不适宜喷涂校车标识,接送学生时必须出具《校车许可证》、《校车驾驶人证》,并按规定粘贴校车标志。
根据要求,校车(含车顶、车门)必须全身喷涂,喷涂颜色为标准黄色。校车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和核载人数,喷涂字样为楷体(GB2312),字体颜色为黑色,字体大小不小于200磅。校车车身两侧中间靠驾驶室位置、前部车窗下中间位置和后部车窗下边喷涂“校车”字样,“校车”两字相距适当距离;字体为“华文琥珀”,字体颜色为深绿色,字体大小不小于500磅。喷涂完成后,校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应按规定到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重新申领行驶证。为了方便广大学校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车管部门将酌情提供上门验车服务,具体事项可由各区教育部门联系车管部门协商安排。
据市教育部门初步统计,全市应喷涂校车标识的车辆约有3000辆,目前喷涂工作已在进行,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作者:沈小妮通讯员宋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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