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记者齐中熙)中国电监会25日表示,今后电监会将定期发布监管报告,向社会公布电力企业等监管相对人执行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新颁布的《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规定》将于5月10日起施行。
电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监管报告将主要用于公布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等监管相对人执行有关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违反有关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以及电力监管机构的处理结果。
据悉,目前电监会已经确定2007年度重点监管报告发布安排,包括《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报告》《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管报告》《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管报告》《2007年度关停小火电机组监管报告》《发电机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监管报告》《电力企业信息披露及信息报送监管报告》《电价水平及执行电价政策监管报告》《供电质量与服务监管报告》共8个监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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