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4月25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06年天津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情况,迎接第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到来,今年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
市高院介绍06年本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
2001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将每年的4月24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2006年,在刑事司法保护方面,本市人民法院共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件,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案2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案1件;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案1件;侵犯著作权罪案1件;上诉5案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处罚金的罪犯10人,有效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
在民事司法保护方面,本市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42件,案件争议内容广泛,包括网络著作权和网络域名,数据库和数字作品的保护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等新的案件类型。针对滨海新区制造业发达,外资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较多,人才流动频繁,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突出的情况,市高院今年4月11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纠纷案件的指导性文件,以进一步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知识产权保护必须与滨海新区发展同步而行。在滨海新区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听取滨海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主动为滨海新区解决知识产权问题提供司法建议。在滨海新区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由知识产权审判庭或专业合议庭审理的“三合一”审判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