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福讯刘龙泉、记者罗宁毅报道:记者昨日从安福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因被告李某拒不返还不当得利,该院执行法官于19日依法对李某的住所进行了搜查,搜得现金1万元,同时决定对逃避执行的李某罚款1000元。
去年1月23日下午1时30分许,刘某到安福县泰山乡邮政储蓄所取款时,不慎遗失活期储蓄存折一本。
后经刘某和储蓄所工作人员多方走访、调查和辨认,确认是李某冒领了刘某的存款9000元。
当刘某要求李某返还财产时,李某予以拒绝。刘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年5月22日,安福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不当得利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李某返还原告刘某9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原告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告李某及其家属,要求他主动返还他人财产。但李某仍置之不理。
今年4月19日,当执行法官来到李某家中时,李某的家属称李某已外出务工。鉴于李某明显逃避执行,对抗生效判决。
执行法官果断对李某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并对逃避执行的李某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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