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彦刚)记者昨日获悉,我省新出台的《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安全生产企业预先存储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从而保证今后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能顺利进行。
据了解,管理办法明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风险抵押金的具体存储金额为:小型企业不低于30万元;中型企业不低于100万元;大型企业不低于150万元;特大型企业不低于200万元。风险抵押金最高存储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