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5日电(邢佰英记者王亦君)今天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音乐动画《我不想说我是鸡》的制作商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空信”)承认该作品的制作、传播及牟利行为侵犯了歌曲《我不想说》的著作权,但面对原告李海鹰提出的218万余元的经济赔偿,北京空信表示难以接受,寄望于法院的公正审判,并将依此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双方均同意接受法庭调解。
2005年年底,音乐动画《我不想说我是鸡》在空中网上发表,并为众多网友广泛下载、使用,它使用了《我不想说》的曲调,在原歌词上进行了部分修改,以一只小鸡的拟人化演唱,表达了禽类动物因禽流感被人类绞杀的无奈心情。《我不想说》是电视剧《外来妹》的主题歌,词作者为陈小奇、李海鹰,曲作者为李海鹰。李海鹰认为该动画作品侵犯了其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等多项著作权,遂诉诸法院。
“真是很不容易,直到开庭前18个小时,对方才承认对我们构成了侵权。”李海鹰的代理人葛小鹰表示,早在去年4月,李海鹰就提出了《我不想说我是鸡》对自己的作品《我不想说》构成了侵权,并向北京空信提出了道歉和经济赔偿等要求,但没有结果。随后,双方进行了长达一年的交涉。
尽管北京空信承认了侵权行为,并表示愿意承担侵权责任,但在此次庭审中,双方在侵权程度、范围和赔偿金额等问题上依然没有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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