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面,并与扶贫、医疗救助等结合
本报讯(记者石小宏)记者近日获悉,截至今年3月,全省已有145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达5125.03万人,参合率达86.9%。
去年底,剑阁县剑门乡一位张姓孕妇临产,因家境困难原本打算在家中生产,这时刚刚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她获得相关补助,最终到乡卫生院仅花费200元便顺利生下小孩。为感谢党和政府的这项优惠政策,她给小孩取名“魏新合”。
今年,我省将实施医疗保障行动作为“十大惠民行动”之一。为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得到更多实惠,省财政投入6亿多元,比去年增加4亿多元。同时,我省投入8亿多元,对2596个乡镇卫生院和18个县医院进行建设和设施完善。
我省还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扶贫、医疗救助等结合起来,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资助贫困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并享受补偿,在此基础上还可由民政部门给予二次医疗救助补偿。如都江堰市规定在乡镇卫生院、市(县、区)级医疗机构、都江堰以外医院住院的特困农民,分别可再补偿50%、40%、30%,实际补偿达到80%、60%和40%。
不久前,省卫生厅作的一次抽样调查显示,超过90%的被调查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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