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环保局的×局长,你们公司想不想办排污证?想办的话,买一套国家元首头像纪念章吧,买了后我能帮你们解决排污问题。”去年8月-11月份,中山一些企业接到戴某、黄某等人冒充环保局工作人员打来的这种电话,有些企业信以为真,被骗了20多万。
记者从中山市市区检察院了解到,2006年7月,戴某文、黄某洲(女)纠集谢某桥、谢某兰、黄某洛等人结成诈骗团伙,从深圳书城购买了20多套单价100元的“国家元首头像纪念章”礼品,通过查询中山黄页得知中山市多家公司企业的联系电话后,戴某文、黄某洲冒充中山市环保局“陈局长”及污控科“杨科长”分别打电话给中山市三角镇某电镀厂等5家企业负责人,谎称能帮忙解决排污问题、办理排污证和“环保优质厂商”称号,借机以每套人民币8000元不等的价格向上述企业“推销”所谓的“国家元首头像纪念章”礼品。
据介绍,戴某和黄某等人行骗时,还向企业索取3万—4万元的巨额“办证保证金”,事后还煞有其事地为企业出具“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发票”,使一些人失去戒心,以至上当被骗。
据介绍,从2006年8月至11月,该团伙采取上述手段先后诈骗中山市5家公司共计人民币20多万元。11月30日,被告人谢某桥、谢某兰在被告人戴某文的授意下窜到中山市南朗镇某针织印染公司“推销”礼品时,被该公司人员识破并报警,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谢某兰,后其他同伙也相继落网,并缴获赃款人民币共计11万余元。
记者 王跃凤 陈俊涛 吴建发 王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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