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各区县商务局、各有关商业和餐饮经营单位:
2007年“五一”黄金周将至,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会议和《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各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市场供应和餐饮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节日市场准备
“五一”黄金周期间,各商业单位要积极做好节日市场准备工作。
二、加强节日市场监测
按照商务部要求,节日期间,市商务局将启动重点流通企业市场监测日报制度、生活必需品供应和重大事件日报制度。各级商务部门和承担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要按照市商务局的统一部署,加强“五一”黄金周市场监测工作力度,确保监测数据报送准确、及时和有效。各区县要根据本区实际,选择重点企业进行监测,随时了解掌握市场变化情况。有关餐饮经营单位要按照《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做好节日餐饮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五一期间餐饮市场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要及时掌握本地区重点零售、餐饮企业的经营情况,做好黄金周期间市场运行分析。
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各级商务部门和各商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商务部等五部委《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按照《北京市实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细则》规范促销行为,提倡明折明扣的促销方式,做到依法促销、诚信促销、文明促销、安全促销。商业企业和餐饮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规范经营和服务行为,认真处理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到诚信经营,提供文明服务。各区县商务局要深入分析本地市场情况,充分估计和预测可能影响市场稳定的各种因素,逐一落实应对方法和责任单位。各区县商务部门要加强与本地区发改委、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餐饮和购物的规范和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抓好食品消费安全
各商业和餐饮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商品进货制度,把好商品质量关,严防不安全食品流入北京市场。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加强餐饮食品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节前对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和《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做好节日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事故防范工作。各级商务部门要联合安监局、消防局,采取巡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各商业和餐饮企业,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检查各类安全设备、设施,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用电等安全规定,加强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加强信息通报交流
节日期间,各级商业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和消费需求变化,及时将市场情况反馈市商务局,为政府调控市场、引导消费提供决策依据。各区县商务局要严格落实假日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作为与市商务局的直接联系人;如有突发事件,立即向市商务局值班室报告。
请各区县商务局将联系人电话(包括办公室电话、手机)、“五一”黄金周机关值班表及值班电话于4月25日前传真至市商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65248780、85163091
传真:651359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