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正泰人可不是好惹的 IC 供图
金报讯(记者尤畅)索赔金额高达3.3亿元,浙江正泰集团与全球电力与控制专家法国施耐德电器因这起目前国内索赔金额最大的知识产权纠纷官司,而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昨天上午8点30分,距离开庭还有半个小时,旁听者就早早等候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的门口。法院只好通过发放旁听证来控制进入法庭的人员。
侵权诉讼
双方交战已多个回合
正泰集团有关人士在法庭上称,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施耐德把正泰视为它在中国的头号竞争对手,先后提出以80%、51%和50%控股、收购正泰股权,均遭拒绝。
“拒绝收购后,施耐德到处在告我们侵权。但我们调查发现,施耐德也在侵犯我们的专利。我们这次也向法院起诉。”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说。
资料显示,1999年5月施耐德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正泰。该法院终审判决,正泰侵权行为不成立。
2005年3月,施耐德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起诉正泰侵权,正泰向法院提出不构成侵权的答辩意见。随后正泰反诉施耐德专利无效。美国GE公司也在同期诉讼施耐德专利无效。
2005年11月,施耐德在意大利威尼斯起诉正泰专利侵权,正泰向法院提出不构成侵权的答辩意见,施耐德随后主动撤诉。
2006年3月,施耐德在法国巴黎起诉正泰3项专利侵权,正泰向当地法院提出不侵权的陈述意见后,施耐德主动要求法院撤销了对其中两项产品的禁令。
惹火正泰
一纸诉状索赔3.3亿元
“正泰于1997年11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种高分断小型断路器’的实用型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999年3月11日授予专利权并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于1999年6月2日予以授权公告。正泰取得专利权后即在国内市场上推出了专利产品,该专利产品一经推出即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果。”正泰副总裁王书成介绍说,“后来发现,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一直在制造、销售侵犯正泰集团上述专利权的产品。”
原告正泰诉称,经审计,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在2004年8月2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共生产销售上述侵权产品达8.8亿多元人民币,非法获利3.3亿多元。
正泰请求法院判令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犯正泰集团专利权的行为,并赔偿因侵权行为给正泰集团造成的损失计人民币3.34869872亿元。
而作为施耐德中压环网、低压配电、工业自动化等全系列产品的国内唯一代理商的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也被正泰提出索赔,金额为50万元。
庭审僵局
涉案产品比对难住法官
庭审中,被告生产的产品是否侵犯原告的专利权,原告提出的赔偿是否有依据,成为诉讼双方辩论的焦点。下午法庭还就涉案产品进行检查对比,双方的技术人员当庭拆开按原告保留证据要求由法院进行查封的对方的产品。
“施耐德公司是在获得申请在先的专利合法授权基础上进行生产的,正泰集团的专利不具有专利性,是无效专利。涉案专利所披露的技术方案,早已在国内外公开,事实上已经成为公知技术。”被告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在法庭上辩称。
“由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对成本进行审计,未能确定产品利润,不能作为确定赔偿的依据。所以原告提出的巨额损害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应该会判令驳回原告正泰集团的诉讼请求。”施耐德代理律师对记者说。
由于双方均提交了大量的利己证据,而法官则被复杂的涉案产品比对难住,案件陷入僵局,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法官宣布暂时休庭,今天上午9点继续开庭。
尽管正泰一再强调称此起官司和“施耐德与德力西合资案”无关,但业内人士认为,官司恰好安排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庭是出于精心安排的,这是正泰对施耐德击出的一记有力回勾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