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家住城南的李先生近期想换套新房,因为二手房交易在缴个税时,转让收入中可以扣除住房装修的费用,但是他当时装修的发票有的没留下,不知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记者就此请教了相关专家。
据介绍,目前二手房个税有两种征收方式:一是查验征收方式:纳税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凭证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按转让收入额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应该缴纳的个税,这里的合理费用包括按一定比例扣除的住房装修费用、贷款利息等;二是核定征收方式: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的,按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南京暂定为1%。
但从现在已经办的情况看,很多市民因为当初没有考虑到转让征税的问题,因此无法提供相应的发票存档,也有个别市民认为1%的税率比20%合算,因此有意不提供凭证,最后只能按1%征收。实际上当房屋总价较高且前期成本偏大时,这种核算方法反而对房主比较不利。(昕宁宗慧 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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