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京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了《2007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意见》。该市小学新生报名工作将于5月中下旬进行。
该意见规定,办理手续时,学校可了解儿童有关情况,但不得进行智商等各种测试。有条件的小学可实施“小班化”教学或“寄宿制”的试验。
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应先在户口所在地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购买“二手房”家庭的一年级入学新生,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对施教区内二手房的每套住户,只能同时安排一名学生在相应学校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按规定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向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凭相关手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就读。区县教育局、有关学校要做好盲(含低视力)、聋哑、弱智儿童和其他残疾儿童的招生工作或推荐工作。(顾佳怡任松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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