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学校不得对入学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早报讯(记者冯雅可)今年成都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规定昨(3)日出台,依旧坚持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城区统一登记时间为6月7、8、9日三天,学校不得对小学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或变相考试、测查,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
年满6岁就近入学
根据规定,年满6周岁(200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的儿童可以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延缓入学。各区(市)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不超过1.5公里(农村原则上不超过3公里)。小学新生入学,户口与实际居住地要一致,以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和户籍证明为依据。
学校不得分重点班
小学新生入学时,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或变相考试、测查,确保免试入学。并且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级学额不得超过45人,同时安排好残疾学生入学。
各公办小学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入学名额,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等。
6月7日起开始登记
城区入学登记时间统一安排为6月7、8、9日三天,任何学校不得提前预约和登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带入学儿童,持户籍证件及房产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指定的小学进行入学登记。家庭实际居所地与户口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可由其家长带领,到实际居住地指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报名入学时,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其他学校的适龄儿童,户籍从外地迁入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就学办法按成都市相关规定执行。
登记时要带的证明
1、房产证件、证明材料包括:(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户籍一致);(2)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是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3)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除要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外,还需持有父母各自劳动人事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其无房产,与适龄儿童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公函证明。2、户籍证件包括:(1)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2)公安户籍部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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