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26日专电(记者康淼)福建省地税局日前曝光3起房地产企业典型涉税案件;有关负责人表示,福建房地产业税收流失严重,今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房地产税收管理。
2006年1月,福州市地税稽查局根据举报对达嘉(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1年至2005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
2005年1月,莆田市地税稽查局在对莆田市太平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03-2004年度分别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价款3563.51万元,未按规定足额购贴印花税票;取得售房收入未按规定足额申报缴纳有关地方税费。根据违法事实,地税部门对该公司做出处理和处罚:追缴各项税费、加收滞纳金、罚款,合计133.3万元。
2004年8月,泉州市地税稽查局对福建五洲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00年起开发泉州市区房地产项目“五洲苑”“时代华庭”,取得预售房款收入10728.15万元,少申报收入4690.83万元。税务部门依法追缴各项税费、加收滞纳金、罚款,合计827.96万元。
福建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房地产业发展迅猛,税收征管却长期是个弱项,房地产企业隐匿预售收入、虚列或多列实际成本等现象非常普遍。2006年福建省地税系统重点开展了房地产、新兴第三产业、电力行业、私立学校及职业学校税收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共检查纳税户4023户,查出有问题的2954户,超过总数的70%,查补各项地方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计4.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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