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4月26日电记者邓红阳记者今天从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获悉,从本月开始,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将受到审查,不规范或不合法的内容将被修改或删除。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郑州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将对现有的村规民约进行全面清理,通过与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村民座谈、征求意见等形式,对现有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和内容条款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村规民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重新讨论决定,对村规民约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村民合法权益的条款必须予以修改或删除,不得以“村民自治”或其他借口拒绝纠正。
郑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郑州市人民政府还对今后的村规民约制定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村民对村规民约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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