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6日讯今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尔滨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上涨192.16元,全市的医疗、失业保险的计算基数及福利待遇也将随之上涨。5月1日哈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将调整为938.75元/月。
据介绍,哈市的“社保基数”是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年调整一次。以新基数为计算依据的2007年至2008年新社保年度内,哈尔滨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将水涨船高,这就意味着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按新的数字缴纳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据了解,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每月1564.58元。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将从5月1日起,调整为938.75元/月。即:职工月工资高于938.75元,按实际工资征缴失业保险费;低于938.75元,按938.75元征缴。
同时,随着缴费基数的上调,参保人员的待遇也将随之上涨。以医疗保险为例,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随缴费基数的增加而增加,其中45岁以下的将由42元左右/月调整为48元左右/月;45岁以上的将由54元左右/月调整为62元左右/月。(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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