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麻醉他人抢欠条去“卖”钱,结果因涉嫌犯罪被抓起来了(本报去年8月21日报道)。昨日,石柱县检察院透露,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抢欠条的谭军等5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他们五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检察院介绍,谭军,石柱县人,没有正当职业,颇有几个酒肉朋友,偶尔帮人撑腰解决难题。去年6月18日,有人请他帮忙收债,并承诺如果收回欠条上的1.8万元,就给他2000元的报酬。谭军叫上黄金凤等人去收债时,欠债人却告诉他们,如果能把欠条还给他,就给他们1万元。同年6月19日,谭军安排黄金凤等人约债主喝酒,暗中在酒中下药,债主喝后昏迷不醒,黄金凤趁机搜走欠条。就这样,他们从欠债人那里得到9500元。案发后,谭军等5人因涉嫌抢劫被起诉。
今年4月23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庭上,争议的焦点是“抢欠条是否构成抢劫罪”。法院审理后认为,欠条作为债务关系双方的一张凭证,具有价值,抢劫欠条的目的是为了免除债务,因此,谭军等人抢欠条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记者张勇通讯员 谭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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