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凤阳县燃灯乡青年杨某某女友提出分手,竟对女友家纵火报复,并留下恐吓信。4月24日,终因慑于法律威严向警方投案自首。
4月17日晚9时许,凤阳县石门山镇于山村村民史某某夫妇正躺在床上看电视,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汽油味,史某某慌张起床将房门打开,看见迎面扑来的大火中燃烧着一件衣服,旁边倒着的一只塑料桶还在往外淌汽油,火势越来越大,史某某急忙用叉子将火源挑开,熄灭了大火。
大溪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快速出警,在史家厨房的小桌上发现了一个啤酒瓶,瓶下压着一封恐吓信,信上让史家每年准备两口棺材,直到灭门为止。谁与史家有如此深仇大恨,连史某某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
案发后,办案民警经过大量的走访和调查取证,很快使案情浮出水面,锁定实施纵火的犯罪嫌疑人就是该县燃灯乡大杨村外出打工的杨某某(男,31岁)。警方的调查,让此时身在外地听到风声的杨某某惊恐不安。慑于法律的威严,4月24日下午,杨某某到大溪河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交代了犯罪事实。
原来,今年春节期间,回家过年的杨某某经人介绍与史某某的妹妹谈对象,谈了不久,两人因性格不合女方提出分手,杨某某多次要求和好均遭拒绝,杨某某遂由爱生恨,产生报复心理。4月17日晚,杨某某从江苏省太仓市赶回凤阳,在加油站买了5公斤汽油,当晚实施纵火,欲让史家屋毁人亡,以解心头之恨。案发后,杨某某又连夜逃回打工地。
目前,杨某某已被凤阳警方刑事拘留。
(心平 工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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