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金涛通讯员鄢祖海王勇)昨日,市政府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申请,此举标志着全市“创模”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申请函称,从2002年开始,我市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扎实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努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城市环境明显改善,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创建奠定了良好基础。
按照规定,创建城市必须先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申请和创建方案,经专家论证、完善后,予以批准。
全国“创模”工作始于1997年,至去年底,共有56个城市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指标涵盖城市的经济、社会、资源、人口及环境容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等各方面内容,全面客观反映了可持续发展程度,被誉为城市的“绿色名片”。
据悉,我市“创模”的总体目标是:力争用4年时间,初步建设成为我国中部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优良、人与自然和谐的环保模范城市,构建率先在中部崛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平台。
今后4年,全市将重点实施“3321工程”,即开展水环境、大气环境、市容环境三项整治,构建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绿化、环境管理能力三个体系,推进产业结构、空间布局两个调整,实施环境公众参与,走出一条具有武汉特色的创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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