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剑芳
广东正在酝酿医药价格管理体制,在取消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率”的同时,建立合理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医师的“处方费”便是考虑的内容之一。设计者希望通过补偿医生付出的技术性诊疗劳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大处方,减轻公众的负担。
看病难、看病贵,被群众戏称为新“三座大山”之一,而“以药养医”是导致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也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以药养医”的形成,有其特有的原因和历程———起先,因为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足和医疗技术性收费低廉,有关部门为维持医院的“生计”出台准许医院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15%销售的政策。后来,药品收入占据医院医疗收入的半壁江山,加价收入成为医院利润的主要来源,以至于出现同类药品批发价越高卖得越好的怪现象。医生的大处方,也就成为各方诟病的对象。
增设“处方费”,是对医生技术性劳动的承认与尊重,有利于引导医生重视钻研医术,在开药的时候更多地考虑治疗的效果而不是价钱。但是,希望通过“处方费”来遏制大处方,进而解决“以药养医”的难题,其效果却不容乐观———倘若“处方费”过高,肯定招致民众的抱怨;如果“处方费”不足以补偿医院药品收入的损失,将使医院重陷经营困难;而且,医院、医生、药厂、医药代表和医药批发企业在“以药养医”体制下形成的利益网络,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破除的。在这样的情形下,极可能出现最难堪的后果———处方费增加了,大处方却没有减下去!
改革当前的医药价格体系,缓解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必须保障医院生存与发展的资金来源,引导和鼓励医生通过技术吃饭,不仅需要政府大幅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同时还要打破多年来形成的非正常利益格局,可谓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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