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仙桃市林业局局长,却违法为外省木材贩子大办《运输证》
滥用职权的周远华被 判刑1年 缓刑1年
国家林业局曾挂牌督办此案,要求严追刑事责任
本报讯 (记者钟楠 江汉)身为林业局局长,却违法为外省木材贩子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案惊三省。
2006年,经过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同努力,由国家林业局挂牌督办的“5.17”特大跨省非法买卖林木运输证案查处获得重大突破,经过调查证实:自2005年3月1日至2006年4月,仙桃市林业局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执法犯法,内外勾结,为湖南省岳阳市木材贩子黄某非法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1000余份,严重扰乱了三省的木材运输管理秩序,造成了森林资源严重破坏。
该案当年被国家林业局挂牌督办,国家林业局专文要求依法严肃追究有关涉案人员刑事责任,省检察院和省林业局对该案高度重视。
2006年8月,湖北省林业公安部门向仙桃市检察院移交此案。当年11月,仙桃市林业局原局长周远华、原副局长周方新因涉嫌滥用职权被逮捕。
仙桃法院审理认为:周远华、周方新滥用职权办理运输证,致使大量非法木材合法化,扰乱了国家林政管理秩序,在湖北、湖南、江西三省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国家造成的直接损失难以估量,其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足以认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本月14日,仙桃法院对两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周远华、周方新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周远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周方新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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