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电(记者郭志昆) 针对高碑店开善寺内发生的特大文物盗窃案,日前,保定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人员做出了处理。
对高碑店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2人及保定市文物局主要领导以不作为责任记录备案一次;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高碑店市文体局主要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文保所主要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开善寺文保所临时负责人对此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该所2007年1月才成立,接管时间较短,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开善寺两名保卫人员解聘;对负有相应责任的保定市文物局分管领导提出严厉批评,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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