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黑龙江省确定哈医大一院等16家医院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这16家医院承诺为参合患者提供优质、价廉的服务,并在百元以上辅助检查项目的价格上给予参合患者15%的优惠。消息一出,省内广大参合农民拍手称快。
双城市新农合办公室主任丁香兰也为这个消息高兴。去年底,为了给本市参合农民争取优惠,她曾三上省城和一家大医院“谈判”。在她看来,黑龙江省的新农合工作已经踏上了快车道,而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下一轮新农合工作的成败。
从“钉子户”到拥护者——
“新农合”成香饽饽
4月21日下午,双城市新兴乡新民村70岁的老农周长殿,从里屋大立柜上的一个小木匣中取出一个小红本,这是他家的新农合参合证,小木匣中还放着家里的户口本。
3年前,老周和很多村民一样,对新农合是将信将疑。村主任几次上门劝,他都倔强地顶了回去。老汉心想:以往村里的合作医疗搞过几茬,不都黄了,这次八成又是雷声大雨点小。再说,新农合必须得全家一块入,一家老小五口人就是50块,一年没病没灾,这钱不白瞎了!
还是新兴乡卫生院院长苏妍上门解开了老汉的心结:“为啥叫‘新型合作医疗’?以往大家钱凑一起,张家用了李家就用不上,现在是国家往里投钱,大家都有保障。再说,10块钱摊到一年一天才多少钱?您老少抽两包烟不就有了,保平安呢!”
丁香兰当时也没少磨嘴皮子。好说歹说,村里的妇女抱着孩子玩纸牌,就是不搭理她。“心里咋能不委屈!”
接踵而来的一件事让村民的想法有所改变。同村的金桂琴,2004年时说啥也不入,没想到第二年就得了脑梗塞,医药费花了几千元。到年底交费时,不等人劝,金桂琴主动跑去卫生院入了新农合。
时至今日,当时将信将疑的村民都成了新农合坚定的拥护者。今年2月,周长殿因肺心病住进新兴乡卫生院,1000多元医疗费给报销了760多元。两年来,周老汉为这病分6次总共报销了2850元医药费。
新民村是双城市的一个缩影。目前,双城的参合农民已达农村常住人口的97%,丁香兰和苏妍再也不用费口舌劝农民参合了。
从“倒三角”到“正三角”——
足不出县看大病
乡亲们不但得了实惠,最重要的是享受到了优质的医疗服务。
踏入整洁敞亮的新兴乡卫生院,左手第一间就是新农办。老周和乡亲们对这间办公室特有好感。村民赵永选2005年在省城哈尔滨住了一次院,病好后拿着药费单往返村里和市新农办好几趟。现在,省里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垫付制”,对辖区外报销的情况也不例外。周长殿今年2月份出院时,这边交上医疗费,那边新农办的工作人员就按60%的比例把报销费返还给了老周。
“更让俺们高兴的是看病方便多了。”周长殿说,以前乡卫生院设施差、床位少,打针输液都不方便,闹个稍大点儿的病都得跑到大城市。新农合工作则带动了医疗卫生资源的“下沉”,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条件大为改善。
21日下午,记者在新兴乡卫生院看到一片繁忙的就诊场面。“现在我们这B超、心电图、X光都能做,以前想都不敢想。”院长苏妍告诉记者,2004年乡卫生院住院人数只有七八十个,2006年住院人数则达到328人。“以前是‘倒三角’,到市里大医院的多,现在是‘正三角’,来我这看病的多。”苏妍认为,新农合真的实现了“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方便了农民就诊。
从“唐僧肉”到实惠经——
制度监管堵漏洞
“在新农合运作的过程中,资金运行、监督管理、医疗服务是三个重要环节。”黑龙江省卫生厅农卫处副处长梁民琳说,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新农合工作也在逐渐完善。
“我们的制度设计就是要防止歪嘴和尚把经给念歪了,保证参合农民得实惠!”梁民琳告诉记者,以往,医疗机构钻制度空子的情况司空见惯:有的开大处方、滥检查增加参合农民患者负担;有的伪造病例,骗取国家新农合资金;还有的分解收费以规避对农民应有的优惠。
黑龙江省监管定点医疗机构的制度设计,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就补偿模式而言,2005年,实行“单病种定额补偿”,2006年,该省将“单病种”和“按比例”(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不同)两种模式结合起来,对参合农民住院总费用不合理增长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针对少数定点医疗机构的逐利冲动,黑龙江省去年又出台了“单病种最高限价”的管理方式,卫生厅制定了4类、35种疾病的最高限价。
村卫生所薄弱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丁香兰表示,双城市将农民参合资金的10元全部作为门诊费,在全省是最高的,但村卫生所普遍认为额度不够,因此宣传新农合的热情也不高。
随着全省新农合工作的推开,梁民琳和他的同事们越来越忙。面对日益庞大的资金量和日益艰巨的监管任务,如何保证“有钱办事、有人办事”,一些地方决策者正在开动脑筋……
链接2006年,国家启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安排27亿元国债资金用于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扩大到1451个县(市、区),占全国总数的50.7%,有4.1亿农民参加;中央财政支出42.7亿元。黑龙江省2006年新农合参合率达83.7%,截止到2006年底,共为农民支出补偿金1.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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