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毛中海 田春勇记者李志华)近日,孙某等17名农民工高兴地从海安法院执行局领到某公司拖欠他们一年多的工资款11万余元。据悉,这起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6天时间。该院执行局局长李宏林表示,“五一”劳动节将至,他们将继续加大此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执行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孙某等17人分别来自安徽、河南、吉林等地,在海安县某台资灯饰公司打工。不久前,该公司因与当地政府在投资细节上未达成共识,且资金周转困难而导致停产,老板林某去了台湾,只剩一名会计在公司留守。至今年3月份,该公司已累计欠孙某等17人工资达11万余元。
无奈之下,17名民工只得向海安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拿到生效裁决书后,17名农民工立即向海安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执行局领导非常重视,以最快的速度立案。执行人员拿到案件后,当天即赶赴该公司,对部分财产进行了查封,并通过留守的会计,设法与老板林某取得联系。几天后,林某如约将所有工资款11万余元汇来。第二天,执行人员即将执行款交到民工代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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