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要露滋)日前,经过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续13天的努力,终于完成了北京市区19亩出让土地及附属建筑物内公司、企业以及居住人口的大规模清场的强制执行,将这块位于北京市中心的土地及14000多平方米房屋,完整地交付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
由于这两家公司因其他债务已在西安市中院强制执行之前被北京市宣武区法院查封了该块抵押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并进行过一次因被执行人的关联公司恶意竞拍而流拍的拍卖。为确保拍卖款项不流失,西安市中院由一位主管副院长带队,多次赴京与北京高院、宣武区法院的同志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到了拍卖权。随后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在西安市中院的主持下被依法拍卖,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以8500万元最高出价竞买成交。延长石油(集团)公司遂向西安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腾交场地。
2007年4月6日至4月18日,西安市中院20余名执行法官在北京高院及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挨家挨户摸排情况。在公告期内,连续6天上门进行法制宣传,耐心细致地做说服教育工作。考虑到在此租住和做小生意的,大多是外地进京务工人员,强制迁出会对他们的生活产生暂时性影响,因此对他们当中在规定期限自动搬出的予以适当奖励;对占据5000平方米房屋拒不搬迁,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企图干扰执行的一家公司予以强制迁出;一名哄闹执行现场、推搡执行法官的租住人员被依法拘留。通过有效的执行措施,占用该块土地的绝大多数公司和住户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搬出场地,13天中搬迁了数百台机器设备、两个超市、三十余家公司和商户、十余家住户,没有造成任何不稳定因素。4月18日,西安市中院带队赴京的高占禄副院长将执行清场完毕的场地移交给了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和陕西省政府驻京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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