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江都市创新玩具辅料厂职工徐某来到江都市司法局法援中心,握着工作人员的手,好久都不松开,嘴上不停地表示感谢。原来,今年初,在市法援中心的帮助下,徐某诉玩具厂社会保险争议案经劳动仲裁庭裁决,由被申诉人报销申诉人医药费4020元,在申诉人退休时按563元标准一次性报支医疗补助费,对申诉人从2005年到退休时的医疗、养老保险全部予以报销。
徐某本人腿有残疾,家庭条件较为困难,享受政府低保待遇。2006年9月,徐某以玩具辅料厂2004年以来一直未办理养老保险为由,来到江都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准备以玩具辅料厂为被申诉人向劳动仲裁庭申请社会保险争议裁决。江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当事人的情况与低保人员电子档案进行比对,在确认后予以受理,指派江都市江腾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陈国勇为徐某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事情得到了妥善解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彻底地解决了徐某的后顾之忧。
为方便对城镇低保人员、特困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江都市司法局与民政、工会部门联系,建立了4904户12260人的城镇低保人员和100多户461人特困职工法律援助电子档案,开通了低保人员法律援助“直通车”。电子档案包含单位、姓名、身份证号、本人月收入、家庭月收入、人均月收入、贫困原因、是否参加医保、住房面积、子女就学就业等10项内容,每年中心对电子档案及时进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对电子档案所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在其他援助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无需再对经济情况进一步审查,直接办理。截至目前,江都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据电子档案及时为低保户、特困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7件。王有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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