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据统计,在房地产官司中,70%到80%都与期房有关。在利益驱动下,不少开发商把预售制度变成了一个圈钱的工具。
期房这个词,最早是香港的说法,在内地则是开始于1994年,国家制定了商品房预售制度,这项制度最初的目的是为了拉动内需,降低房地产开发的资金门槛。
在这场游戏当中,开发商肆意炒作楼价。一栋楼可以被分作好几截卖,并且通过不断涨价的预期来勾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在期房交易过程中,解释权、定价权,以及纠纷处理权,全都由开发商一手把控。眼下的当务之急应该是加强对预售房款的监管,不能让购房者付出的房款,变成开发商反过来胁迫他们的手段。
打蛇打七寸,有消息说,相关部门正在考虑对商品房销售的预售款进行专户管理,这是对房地产开发商加强监管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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