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开药只能写“通用名”
新快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5月1日起,《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医生开处方必须使用药品的通用名称,而非目前的商品名。记者采访发现,在一些尚要手写处方的医院,这几天不少医生在熬夜背药名。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从5月1日起,医生开处方时,“泰诺”、“白加黑”等市民熟悉的称谓,将不能再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它们共同的通用名“对乙酰氨基酚”。
广医二院介绍,他们早已使用电子处方,原来的数据库中有的药品是通用名,有的是商品名,现在都按《办法》作了调整。记者了解到,市一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市妇婴医院等“电子化”医院,都在5月1日前轻松完成了这一转变。
但对于仍靠手写处方的医院,备战新《办法》俨然面临一场“恶战”。一家医院药剂科主任介绍,他们已经制作一本“药品名手册”,让医生记忆。医生不仅要记住通用名,更要记住不同的剂型和规格,这样以区分不同厂家的药,方便计价处计价和药房发药。
这可苦了不少医生,一家医院的用药少说有上百种,且通用名普遍较长。一个医生给记者举例,康泰克要写成“复方伪麻黄碱缓释胶囊”,诺和灵要写成“精蛋白合成人胰岛素注射液(预混30R)”,神经妥乐平写成“牛痘疫苗致炎兔皮提取物注射液”。这几天,不少医生都在熬夜背诵,也有医生说,想写得一字不差并非易事,为确保没有差错,可能在门诊时要不时翻查手册。
拿着医生开出的处方,患者可到药店买药,那么,药店的店员能否辨认通用名?一家连锁药店的员工告诉记者,药品在流通渠道使用通用名,早在一年前就规定了,现在无论是药品的外包装、药店的数据库,抑或货架上的药价标签,基本都是“通用名+商品名”模式。
(Robby/编制)
try showAd(3,0,1); catch(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