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9日)上午,成都市中院最大的审判厅,随着审判长的庄严宣判,以陈淮、袁海为首,曾称霸一方的华阳“黑帮团伙”宣告彻底覆灭。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判处陈淮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8万元;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判处袁海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6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分别判处陈涛和张春福无期徒刑;另外10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19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96页判决书读了40分钟
昨天上午10点40分,能容纳数百人的审判法庭座无虚席,数十名手持微型冲锋枪的法警遍布法庭各个位置,密切注视着法庭内的一举一动。10点44分,陈淮、袁海等14名犯罪嫌疑人被全副武装的法警押上法庭。
法庭上顿时骚动起来,一些家属起身哭喊着嫌疑人的名字,后被法警及时制止。
判决书共有96页,审判长足足宣读了40分钟。宣判结束后,除了3人当庭表示不上诉外,包括陈淮、袁海等人在内的嫌疑人均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强征暴敛获利近百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1999年3月7日开始,陈淮、袁海相互勾结,网罗和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在双流县华阳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陈、袁为首,阚俊、陈涛、张春福等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多起犯罪,称霸一方。该黑帮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聚敛财富,长期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设赌抽头、放高利贷等,非法获利近百万元。2004年3月28日,该团伙在华阳镇持枪聚众斗殴并开枪打伤一人。
死者家属判赔5万余元
2002年10月20日晚,团伙成员钟德常(在逃)在中和镇一舞厅跳舞时与余昌华发生纠纷,钟于次日晚邀约陈涛、张春福等人前往舞厅寻找余进行报复。当晚9时许,钟等5人在舞厅内找到余,将其带走并进行殴打,因余反抗,他们持刀朝其手臂、大腿等处连刺数刀后逃离现场。当晚10时许,余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庭审中,死者家属提出了14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最终法院判决陈涛、张春福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7882元。
华阳居民拍手称快
昨日下午,听说陈淮、袁海等人被宣判,华阳居民们都拍手称快。一名60多岁的退休教师告诉记者:“这个黑社会组织我早都听说过了,而且在我们华阳犯下了不少事,影响很坏,他们今天的下场是罪有应得。不然,老百姓怎么能过上安宁日子呢。”
一名曾被陈淮手下欺负过的男子在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时声泪俱下:“我等这一天太久啦。他们在华阳简直是无法无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们早就该遭打击了。”该男子称,2005年的一天,他跟陈淮的一名手下发生口角,他们便邀约同伙对他拳打脚踢,造成他全身多处受伤。(王鑫、陈兴明、徐献、庞山岚)(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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