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殷学兵 通讯员 宗苑 中执)为震慑欠钱不还的“老赖”,本市法院今起启动以裁定的形式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的执行新举措,“老赖”如不及时向法院报告财产收入,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据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龚胜南介绍,去年3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启动了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
今年初,市中级法院在雨花台区法院试点以裁定形式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执行新办法。试行100天后,该区执行案件执结率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71%。以裁定形式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是指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给付义务时,法院不再下达《执法通知书》,而下发《民事裁定书》,要求被执行人及时、全面、真实地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以证明自己没有或暂时没有履行能力,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该办法要求,法院应在启动执行程序时,以裁定的形式要求被执行人如实报告其财产状况,同时向被执行人送达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填写。被执行人没有按法院裁定要求申报的,法院可对其处以罚款或司法拘留,并责令其补充申报,被处罚后仍不补充申报的,法院将依照《刑法》,将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