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李自庆 记者 殷学兵)一顾客为基围虾,与本市某五星级酒店较真,引发一场消费官司。昨天,鼓楼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酒店因消费欺诈被判赔偿顾客1.4万余元。
去年10月13日,市民朱先生与这家五星级酒店签订婚宴服务合同,准备在今年1月20日举办婚宴。
今年1月20日,朱先生的婚礼举行,酒席开了41桌。席间,客人们品尝后认为,上的基围虾是价格低廉的沙虾代替的。
朱先生找到酒店的厨师长,厨师长承认,当天上桌的确实是沙虾,同时承诺会减去酒席的相应费用。
客人散尽后,朱先生家人找到酒店,要求解决沙虾冒充基围虾问题。但酒店突然改口称沙虾就是基围虾,酒店不存在欺诈。
3月15日,这家酒店将朱先生告上鼓楼法院,要求支付6.3万元余款及逾期利息。朱先生随即提起反诉,以酒店用沙虾冒充基围虾、构成欺诈为由,要求酒店双倍赔偿41份基围虾款2.3万余元、精神抚慰金2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这家五星级酒店用沙虾冒充基围虾的行为构成欺诈,应当赔偿。但拖欠酒店的余款,朱先生也应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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