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王丽)今天是“五一”,本市将有很多条新规开始实施。今后,拆迁补偿金额将按照评估时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全市将严禁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车辆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上路行驶;对违反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等,这些新的规定都将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让咱老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
“新规”保证拆迁户利益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将于今日起施行。按照新规,补偿金额将按照评估时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之日起5日内,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运输车未封闭不能上路
为加强扬尘污染治理,从本月起,全市将严禁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车辆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上路行驶,对违反规定的予以处罚。将规范环卫作业,对城市主要道路实施清扫并按规定进行水洗作业。同时要求,全市存放煤炭、灰渣等散体物料堆场,在储存、堆放、运输等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封闭、苫盖等措施。
“严打”各类非法排污
对2000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停产或关闭,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治理直至停产或关闭。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和违反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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