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李剑军通讯员胡永学陈仁杰)4月中旬,襄樊市樊城区总工会组织乔营工业园金涌、欣福安等41家纺织企业与工会签订女职工特殊利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惠及工业园4000多名女职工。
樊城非公经济组织中的女职工有4万多人。
集体合同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各企业工会女工委员会在征求女工委员、女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规起草合同草案,提交企业主要领导审查,在职代会上审议通过。合同规定对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企业不得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女工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其劳动合同;单位每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检查;男女同工同酬。合同还对女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女职工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合同生效后,企业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要监督检查,督促履约,并定期向职代会报告情况。对违反合同规定的,要督促限期整改。樊城区总工会还将建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管理数据库,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区此项工作的进度情况,并建立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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