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7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刘德华 邹灵 郑刚 张华 尹晓选稿:吴颖东方网5月1日消息:记者4月30日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日前发出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通知立案制度出台后的“第一号通知”。
2004年7月7日,马边县发生一起5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套用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放的川K14689号牌。内江市检察院和市中区检察院迅速介入调查,发现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但因种种原因,两年过去了,两级检察院迟迟未能立案,引起群众不满。
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认为,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中心主任朱某、副主任王某为徇私情,在明知该事故车辆未经检测的情况下,签字同意该车检验合格,导致川K14689车牌被套用在已被法院注销的东风牌货车上,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报省检察长批准,省检院以川检、反渎通立(2007)1号《通知立案决定书》通知内江市院对朱某、王某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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