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侯艳)记者昨天从市残联获悉,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主要包括残疾程度较重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视力、肢体残疾人),每月将可享受310元的生活补助金。
据了解,市残联等单位近日下发了《关于对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给予生活补助的暂行办法》。
以目前本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310元为例,非农户口符合补助范围的重残人每人每月可以领到310元生活补助金。在5月15日前提出申请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将从今年4月1日开始补发。5月15日以后新办《残疾人证》并提出申请的,从审批之日次月起发放。
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由本人或监护人、亲属,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重残人鉴定证明和一寸同版彩色证件照3张,到居(村)委会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表》。批准后补助金由各街道、乡镇残联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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