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记者田北北)东城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以《时尚》杂志封面女郎为被告的汽车消费借款案。
27岁的王某曾是《时尚》杂志的封面女郎,为圆“美女配香车”的梦想,在2003年贷款34万余元购买了一辆宝马牌MiniCooper轿车,但一直没有偿还银行的贷款,2005年10月,银行将为王某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汽车销售商北京飞腾兴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告上东城法院,经调解,该公司代王某偿还了贷款23万余元。
东城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多方寻找均未查到王某及宝马车的下落,现已根据法律规定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向王某送达了起诉状和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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