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行政院”2日通过“2007年罪犯减刑条例”,符合减刑范围者,死刑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减其刑期或金额二分之一,减刑基准日为4月24日,犯罪行为在此之前者才适用,预计6月30日实施,估计当天可释放9000人。
减刑 罪犯 条例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