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克勇)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中小企业的产品、优先接受中小企业的服务……我市将首次出台专门法规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拟近期出台,即日起通过市政府网站向市民征求意见。
对于一些部门在举办活动中找企业拉“赞助”的情况,《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求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不得强求或变相强求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培训、评比等。如果在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对中小企业进行检查,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受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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