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25日,龙口市民王先生到消协投诉,他3月20日在某家电经销部购买了一台打折的29寸彩色电视机,回家调试后发现彩电有图像重叠现象,报修后问题依然存在。王先生要求退货遭拒。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与家电经销部取得联系,该店负责人表示,王先生购买的这台打折彩电是“样机”,原先价格2000多元,出售给王先生的价格是1700元,而且发票上已注明“样机、不退不换”。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购买标注着“样机”字样的商品,要承担一定风险。在此,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这些商品时需谨慎,要当场调试,确认没有故障才能购买。同时,经营者在出售“样机”商品时,一定要告知消费者商品的真实信息以及在发票上注明相关情况,更重要的是要保证商品能够使用。
(迟亮德 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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