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梓
两年来第一次回到农村老家的刘庆心里十分高兴,7天的探亲假,公司不仅报销往返交通费,每天还给50元的补助。从河南汝阳县的偏远农村到天津港打工的刘庆,是他所在的公司里少数享受带薪休假的员工之一。
能够有一天也像国家公务人 员和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一样,享受带薪探亲和休假的福利,这是广大农民工深藏心底的梦想。
目前我国进城农民工有近2亿人,他们在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中所占的比重均已超过50%,是支撑国家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的生产主体。作为长期被边缘化的特殊群体,拿着低廉的工资,却进行着沉重、危险的劳动,在个人权利和合法权益得不到基本保障的情形下,要求带薪探亲、休假会不会是肥皂泡的空想?
虽然许多地方政府还在把帮助讨薪作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头戏,但难以达到“齐头并进”,并不意味着不可以“快船先入港”。不少城市已经开始主动打破一些人为设置的壁垒,给予农民工公平待遇。
基本保障的逐步到位,使政府为农民工们“装上”了追求更高理想的翅膀。他们不断自我觉醒,技能不断提高升级,也开始让自己渐渐有了讲价钱、提要求的资本。不仅要解决温饱,更要达到经济利益与政治诉求的最大统一,已成为新型农民工的一个最大特征。这也正是促使企业不得不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和生活待遇的一个不可阻挡的力量。
提高农民工待遇实际上是个“双赢”举措,一些企业也逐渐意识到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陆续出台了农民工带薪休假的制度。比如,山东省青岛港今年出台规定,只要在港口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享受一年10天的带薪休假。
福建省厦门市劳动监察部门称,在已通过劳动保障基本标准认证年审的企业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企业实行了带薪休假制度。准许农民工休假,并给予补助和报销路费,小小一“退步”,换来的是工人的流动性减少了,技术熟练程度提高了,招工的成本减少了,企业效益也就大大提高了。
国家政策的支持,农民工自身的争取,加上用工企业的“双赢”举措,使得“农民工带薪休假”的梦想很快变成了现实。虽然阻挡在我们脚下的“石头”还有很多,但只要有三方利益的逐步统一和各方制度的不断健全,谁又能说“农民工带薪休假”的星星之火不可以成燎原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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