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车文斌)“一些长途客运站,还在捆绑销售人身保险!”昨日,游客高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称有汽车站卖车票时,变相地捆绑销售人身保险。对此,律师和车站均表示,保险自愿,乘客可以选择当场退回保费。
乘客反映
购买车票回家 遭遇捆绑卖保险
高先生在热线中对一些车站强行销售人身保险的行为表示不悦。他说,5月2日10时许,他在梁家巷北门汽车站购票回自贡时,遭遇捆绑销售保险。“到自贡的车票是70元,可售票员却收了72元。我仔细一看,才发现有一份2元的保险。”他追问保险是怎么回事,售票员不予回答。在车上,他发现像他这样不明不白买了2元保险的乘客还不少,相当多的人还误认为原有车票内的保险已从票款内分离出来,不购买该保险,出现车祸后便无从索赔,因而对这份莫名其妙的保险费持默认态度。
车站解释
是否需要保险 购票时可作说明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这家车站,果然发现购买了车票的不少乘客手中有一份2元的保险单,售票员在乘客购买车票时,在并未询问乘客的情况下,就将保险卖给了乘客,不少乘客是稀里糊涂的。家住肖家河的李女士说,以前的车票上都会有括号,括号里有备注:内含保险。可如今的车票上已没有“内含保险”的标注,那是不是就是说车票上已不含保险了呢?李女士对此大惑不解。她认为,车站应该有一个明白的说法。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除了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以外,保险本着自愿的原则购买。记者拿着一份乘客已购买的2元保险要求退保,售票员颇不情愿,但最终仍退还了2元保险。对此,车站方解释称,车站售票一直是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乘客可选择不买,也可以选择购买,购票时,只需提前说明“不买保险”就可以了。不过,一旦出现事故,所得的赔偿就会比购买了保险的乘客少很多。
律师说法
无论标识与否 车票都含保险费
车票内究竟含不含保险费?旅客有无必要购买2元保险?昨日,记者采访了成都市鑫益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大伟。王称,车票本身就是一种旅客运输合同,有强制性的保险条款。按照《民法》等现行法律的规定,不管车票票面上有无标识,每位旅客向承运人交付的票价中,都包含着一定比例的保险费,而车站另行捆绑销售的2元保险则是补充保险,乘客可自愿选择购买。而且,售票员在搭售时,应向乘客说明,征得同意后,才能出售,如果乘客要求退保,车站应当场退费,不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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