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5月7日电(记者许祖华、郑昊宁)西安市各医院日前开始实行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信用档案将成为评估医疗机构、考核医疗机构综合目标管理、追究领导责任或相关事件责任人责任的依据。
据了解,信用档案的内容按项次记录,每项次检查的记录内容包括:评价结论、良好的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3个方面。
信用档案内容来源于4个方面:卫生部门定期医疗质量检查和专项检查的结果;群众投诉、上级转办的案件或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经查实医疗机构有责任的内容;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履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内容;行政管理部门的批评意见、通报或通知等。档案内容由卫生部门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采集,经审核后由主办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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