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报考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行政执法队员的职位,他的笔试与面试的成绩均名列前茅。但体检不符合要求,原因是城管行政执法队员的身高要求是1.70米以上,而小强身高只有1.65米。小强遂一纸诉状将负责招考的江苏省某市人事局推上被告席。
城管这一岗位为什么必须规定身高1.70米以上?这留给了我们极大的猜测空间。我们很容易想到的是,城管是要到大街执法的,是要抢夺小贩的车辆、商品的,如果身材矮小,力气不大,不仅不能完成任务,而且还会给自己带来伤害。北京城管李志强身材并不矮小,还是被身高1.80米的崔英杰刺死,如果是一个身材矮小的城管,问题岂不更加严重?正因为如此,人事部门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设置招录人员的身高条件。
应该说,这样一种思维是缺乏理论基础的。首先,城市管理的本质应该是服务,不应以制裁为目的,更不应以武力作为管理的手段。如果城管就是靠人高马大、武装到牙齿,去对付小商贩,这样的管理已经不能叫管理,而应该叫斗争或专政。这种老是把小商贩作为自己专政对象的思维,正是城市管理的职能错位,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大敌。而招收城管采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也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警察是国家机器,本身属于国家暴力的范畴,其任务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而城市管理是政府为人民服务的组织,两者具有根本不同的功能,不可混为一谈。当人事部门都把城管看成是警察,这给我们传递的信号是,城管就是对付小商贩的“武装”,就是暴力执法,就是要抢夺小贩。这样的理论是荒谬的,更是可怕的。它的后果必然是暴力甚至流血。而且,即使作为国家机器最重要的军队,被军事院校录取或被普通院校录取为国防生,男性身高也只要1.62米。城管对身高的要求居然超过军队,也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如果我们把城管的职能定位在靠武力治理商贩,则不仅对商贩是一种灾难,对于城管自身,也必然是一种灾难。当他们用武力去征服商贩时,就可能受到殊死的抵抗甚至搏斗,“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李志强的悲剧就可能重演。如果我们再把解决问题的办法寄托在加强对城管武装的升级上,则必然带来这种对抗的升级。
事情就有了两种选择:如果我们的城管是以武装力量对付小商贩,那我们不仅需要人高马大,连地痞流氓和亡命之徒都可以吸纳。如果我们真的把城管看成是一种行政管理,是一种服务,我们就不应该对人高马大有着特别的喜爱。而为了社会的和谐,我们又是多么盼望把那些思想素质好、文质彬彬的人招来当城管啊。减轻城管的暴力化程度,降低城管的武装水平,才是社会和谐的福音,也才是城管自己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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