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6年的主要工作
2006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大局,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社会和谐。
一、强化刑事审判,全力维护首都稳定
刑事审判认真贯彻中央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20355件,判处五年以上严重刑事罪犯3091人。一是坚决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等案件的审理,维护了首都安全。二是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认真审理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大要案,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力度。四是为确保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后死刑案件的质量,对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实行开庭审理。五是在严惩严重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预防和减少犯罪。对未成年罪犯适当多适用一些缓刑;对拟减刑、假释的人员实行到监管场所就地听证、公示制度,确保了减刑、假释案件的规范办理。
二、强化民事、行政审判,促进首都发展
全市法院把化解矛盾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责,通过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民事审判,努力促进社会关系和谐
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249317件,同比上升5.21%。一是高度重视与百姓生计息息相关纠纷的处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二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公正审理农村承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维护农村和谐的生产、生活秩序。三是认真审理与首都发展紧密相关的案件。对金融类案件的稳妥处理,为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司法保障;对公司、企业和涉外案件的妥善处置,促进了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优化了首都投资的法制环境。四是围绕建立创新型城市,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为激发和保护创作主体的创作热情,公平处理了大量职务发明、职务作品等权属纠纷;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在部分基层法院增设了知识产权审判庭。
(二)加强行政审判,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行政审判立足于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既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妥善处理奥运环境整治、道路改造等引发的案件,注重纠纷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确保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认真审理退休及下岗人员要求补缴养老保险金、工伤认定等案件,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力度,平稳解决了大量行政争议。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5414件,同比上升13.6%。
(三)强化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在平复矛盾中的作用,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一是将调解贯穿到诉前、审前、再审各个环节和民事、刑事、执行各个领域,尽最大可能化解纠纷。二是从案结事了出发,创新调解机制。三是努力探索司法调解与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全年,通过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和主动撤诉的案件已达全部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3.74%;法院调解和经法官做工作当事人和解而主动撤诉的案件,也已达全部刑事自诉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总数的55.15%。
三、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司法为民
全市法院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着力点,通过工作实效,践行司法为民。
(一)不断完善为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全市法院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和发展司法为民的新举措。一是为方便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孤寡老人起诉,一些城区法院在居民区设立立案点、试行预约上门立案。二是对当事人到庭诉讼不便的案件和对群众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等,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一大批案件实现了“当地审、当场调、当庭结和当时执”。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准确适用法律,对11名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标准,全年实施司法救助的案件已达22796件,同比上升100.42%。
(二)延伸审判职能,努力减少矛盾纠纷
为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全市法院立足审判,帮助当事人依法理性处理利益冲突。一是引导群众以合法方式反映诉求。采取“送法下乡、下基层”和充分发挥庭审教育功能等方式,促进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全年共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120次。二是许多法院主动与街、乡建立民事纠纷事前协调、沟通机制,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三是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注重通过涉诉信访案件,发现审判、队伍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以改进工作;同时,推进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全年,高级法院群众来信、来访同比分别下降15.58%和21.01%。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年共执结案件109157件,执结标的金额380.16亿元,同比上升21.26%和24%。一是深入开展以金融案件为重点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着力执结了大批涉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企业改制、奥运场馆建设拆迁等案件,及时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推动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促使一大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三是探索对特困群体实行执行救助。高级法院与市民政局会签了《关于解决执行难案件中困难人员生活救助问题的意见》,对被执行人因服刑、经营困难等原因无力履行义务,致使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案件,由法院协助申请执行人向民政局申请临时救助待遇或城乡低保待遇,为从机制上保障特困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全市法院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切实改进工作,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全市法院从影响案件质量的环节入手,提高案件质量。一是加大案件评查、抽查力度。许多法院建立案件质量网络分析平台,将评检结果在法院内部网上发布,供审判人员借鉴;高级法院加大了对案件中存在问题的指导力度,注重分析成因,提出解决对策。二是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在明理释法上狠下功夫。有的法院尝试法官判后解读制度,既对裁判文书辨法析理,又给当事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三是依法接受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加大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力度,对13712件重大、疑难案件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陪审;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全年共审结刑事、民事抗诉案件84件,依法改判20件。
(二)加强审判指导,确保司法统一
随着首都经济的发展,新型、重大、疑难案件不断增多,全市法院加大了审判指导的力度。一是继续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全年编发《北京法院指导案例》113期,以指导各法院就类似法律问题的适用。二是针对容易发生司法尺度不统一的劳动争议、汽车消费贷款等案件,成立专门的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理。三是围绕急需解决的共性问题确定了31项重点课题,加强调研,通过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为确保司法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注重建章立制,规范司法行为
全市法院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使每一司法环节和行为都有章可循。2006年制定的首都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全面涵盖当事人权利保护、司法行为的规范、促进文明司法等领域,高级法院在将该《规范》下发全市所有审判人员认真执行的同时,还向社会公开发行,以主动接受监督。各法院还针对本院影响工作效率和对当事人权益保护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切实加以规范。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
全市法院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主线,把端正审判人员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摆在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市法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了集中培训;各法院领导以“如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题,为审判人员讲课,引导审判人员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同时,全市法院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弘扬争优创先的主旋律相结合、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并探索建立适合法官职业特色的激励机制。经过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审判人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涌现了一大批先进法院和个人。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将培训重点放在基层法官上,基层法官参训率已达97%。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审判人员在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较量中经受住考验。建立和完善法官自律机制,在部分法院开展法官廉政信用评价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改变了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评估拍卖机构的做法,高级法院委托的2623件司法鉴定和拍卖项目,未发生任何廉政方面的投诉。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促进公正司法。一是高级法院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重在严明规范,认真接受监督。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首次进行的专项工作评议,按照评议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整改。二是继续为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开通代表短信服务平台,坚持邀请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制度和座谈制度。三是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交办事宜。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24件。
客观地审视2006年的工作,全市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一是有的法官没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辨法析理、息诉止争的能力不强。二是司法尺度有待进一步统一,个案审理中法律适用存有差异。三是司法环境有待改善。四是法院提供的司法服务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2007年的主要任务
2007年,全市法院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三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在市委、市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全面推进法院建设,努力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创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探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措施,努力做到宽、严都要依法真正落实。二是妥善处理首都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案件纠纷,及时消除不和谐因素,完善调解、协调机制,探索司法调解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衔接的新途径,总结推广调处纠纷的成熟做法。三是强化执行工作,创新执行措施,改进执行方法,规范执行行为,努力解决“执行难”。
二、坚持司法为民,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实现
进一步将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司法为民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机制。加大对下岗职工、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的救助力度。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影响审判质量、效率的环节认真进行整改,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践行司法为民。
三、加强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确保审判工作指导思想始终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二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审判人员专业素质。三是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对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和监督,严肃查处滥用审判权、执行权的人和事,确保司法廉洁。
四、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继续探索提高死刑案件质量的措施;探索设立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审判机构;探索完善执行体制和程序机制。
五、坚持强基固本,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高级法院将继续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基层服务的措施。同时,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六、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及市委关于贯彻《决定》的意见,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公正司法的着力点,不断改进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努力实现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顺利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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