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国际性社会救助团体,已有140多年的历史。目前,全世界185个国家建有红十字组织,均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银川市红十字会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为工作目标,承担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知识培训、推动无偿献血、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知识、提供社会服务和国际救援等工作。
红十字会提供社会救助的款物绝大部分来源于社会各界捐赠,这是国际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规定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募捐。红十字会争取捐赠是建立在捐赠者“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和充分自愿原则基础上的,同时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既可以定向资助,也可另选项目通过红十字会组织实施。
银川市红十字会接受和使用捐赠款物,坚持依法开展、规范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尊重捐赠者意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0(30)号文件精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税法规定:直接给受助对象捐赠不享受优惠政策)。本着“双赢”的原则,红十字会对捐赠者不仅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而且有些项目还可以冠名;对捐赠价值10万元以下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捐赠10万元以上的根据数额分别授予个人“红十字会功勋奖章”、“红十字会博爱奖章”、“红十字会荣誉奖章”等,授予单位“红十字人道救助功勋单位”、“红十字人道救助博爱单位”等称号;根据捐赠数额,我会还可请捐赠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银川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理事等职务,或聘任为银川市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颁发荣誉牌匾。
红十字事业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以及全社会的支持。红十字会从事的救灾救助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家们的帮助。我们在开展救灾救助工作过程中,将为企业和个人搭建奉献爱心的平台,使你们的爱心通过我们送给最需要帮助的人们。我会真诚期待社会各界有爱心、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向红十字会捐款捐物,多少不限。涓涓细流汇成河。献上您的一份爱,表达您的一份情,让我们共同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社会!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1号楼705室
邮政编码:7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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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银川市红十字会开户银行:银川市商业银行开户账号:120010189800000145
银川市红十字会二WW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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