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5月8日电(记者陈钢、郑昊宁)在陕西省淳化县石桥乡石桥村,村民吴忠哲老两口长期患病,离了婚的儿子患智障,全家没有一个壮劳力,还要抚养4岁的小孙子。去年被列为低保户后,吴忠哲一家4口人共分3次领到低保款505元,解了老两口看病买药之急。
记者从陕西省民政部门了解到,试点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陕西省已有80万农村人口享受低保。
陕西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按照人均年纯收入低于683元的标准,陕西全省农村的低保对象有206万人左右,去年已有80万农村人口像吴忠哲一样享受了低保待遇,其中大约有37万人去年能够领到每人每年300元的补助。因为资金有限,前两年陕西农村低保对象只能照顾到贫困户中的特困户,特别是失去劳动能力和因病因灾返贫的人口,今年将扩大覆盖面,并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目前陕西省农村低保资金主要靠省政府补助和地方政府拨款,省政府用于农村低保的拨款去年为3000万元,今年计划拨出8000万元,按照各市、县的财政状况给予补助。其中,用于相对较贫困的商洛、汉中和安康三地的低保金约占资金总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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