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克勇)昨天,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提出,6月1日起,上高速路的货车通行费将由按车型收费改为计重收费。
市交委主任丁纯介绍,目前全市货车事故约占交通事故的56%,其中因超载超限引发的事故占一半以上。
我市现行通行费按车型征收,不论空载、有载或超载都是同一标准,存在弊端。而即将开始实施的计重收费方案体现了“正常使用少交费、破坏使用多交费”。经论证,我市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每吨每公里0.08元。现执行10元/座次、5元/座次独立收费的桥梁、隧道对应的基本费率分别为1.6元/吨座次和0.80元/吨座次。
根据初步方案,超限超载车辆的通行费将在基本费率基础上,以2~6倍收取。
市长王鸿举在常务会上表示,要重处超载,哪怕超载一吨也要多交费。王鸿举强调,计重收费不是“以罚代管”,必须与治理超载执法同时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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