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受雇当绿化工人的四川人张某在修剪树枝时摔成重伤,争执了近半年,一直未和单位达成赔偿协议。西城法院的巡回法官偶然从社区了解到此事,在当事人并未起诉的情况下,法官“管闲事”,两个月里主动做调解工作。
张某是西城区某单位雇佣的绿化工人,去年9月8日,他在修剪树枝时不慎摔成重伤,造成多处骨折,被评定为七级伤残。单位也为其支付了先期医疗费18万余元。“我有两个年幼的孩子,父亲年老有病,妻子没有工作,全家人都靠我啊!”张某表示,他愿意和单位解除合同,但要求给予一次性补偿40万元。最初,单位认为张某属于擅自修剪树枝,其本人存在过错,快半年了双方都没能达成赔偿协议。
西城法院巡回法官赵海、陈珂从社区街道了解到张某的遭遇后,主动介入进行调解。“我们给单位讲解劳动法规,说明张某的情况确属工伤,理应获得应有的医疗补助及伤残补助。”经过近两个月的调解,单位终于接受了法官的调解建议,按照张某每月900元的工资标准,给予一定年限的经济补偿。而且,鉴于张某的家庭困难及认真的工作态度,单位也表示愿意相应提高补偿数额,双方达成了单位补偿其258000元并承担后续手术费的调解方案。RJ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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