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周末办理在校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
法制网讯 记者李伟雄 通讯员郭天明 邓勇晖 小伟(化名)等4名在校学生抢劫案发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官对这4名学生的讯问、帮教、宣读不起诉书等办案程序均在周末进行,使他们一直得以照常上学。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发育成熟,其犯罪也具有偶然性、冲动性、主观恶性小等特点,为使其犯罪行为的影响尽量减小,尽可能减少对其正常生活的影响,促进其健康成长,罗湖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工作的新思路,于今年4月初大胆推行在校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双休日办理机制。
该院受理在校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后,指派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检察官在周六、周日进行讯问。讯问地点灵活多样,可以在检察院,也可以到未成年涉嫌犯罪人家中。在讯问时,除了认真审核、查证以外,还适当了解其生活、学习环境,观察其性格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和讯问,缓解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跟进帮教也集中在双休日进行。
对于情节轻微、后果不重,又具有良好表现的,一般以相对不起诉处理。在不起诉决定作出后,为了达到最佳的效果,该院改革送达方式,在双休日召开座谈会,将不起诉书送达给当事人。座谈会邀请未成年涉嫌犯罪人及家长、学校领导、被害人等相关人员参加,开展法制教育,受到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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